干部科工作职责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。
二、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调查研究,准确掌握干部队伍的现状,为学校党委干部工作提供参考。
三、配合党委,做好全校处级、科级干部的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。
四、加强干部管理制度建设,履行好干部的监督管理职责,做好处级干部年度考核、个人事项报告填报、社会团体兼职审批、因私出国(境)审批、外出请假报备等具体事项。
五、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以及干部信息数据库的维护与管理工作。
六、根据上级有关干部教育和培训的规划,制订学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。
七、负责对口支援、挂职锻炼、外出培训等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。
八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规定,及时为离退休省管干部办理退休和延退手续。
九、受理干部申诉,处理好干部的来信、来访。
十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。
十一、做好本科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联系电话:0851-88510979
组织科工作职责
一、指导全校基层党组织建设,指导做好基层党组织设置及调整,提醒并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;
二、制定党员发展计划,抓好发展党员工作;做好党员教育、培训和管理工作;做好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;
三、指导、检查基层党组织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生活会等制度,夯实基层党建基础;
四、做好党内统计工作,及时更新、完善党员信息;
五、负责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,做好驻村干部的选派、管理等工作;
六、组织实施创先争优活动,打造基层党建特色品牌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;
七、负责学生党建工作中心建设,指导校院两级学生党建工作中心开展工作。
八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联系电话:0851-88628328
巡察科工作职责
一、传达贯彻落实学校党委、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。
二、拟订学校党委巡察工作规划、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等,并组织实施。
三、向上级巡视巡察机构报送学校党委巡察工作规划、年度计划、年度巡察工作总结、重要情况和信息等。
四、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、制度建设、服务保障等工作。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校内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。
五、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。
六、组建、充实、调整巡察人才库,会同有关部门培训、监督和管理巡察干部。
七、对学校党委、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。
八、完成学校党委、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联系电话:0851-88628328
监督考核科工作职责
一、统筹做好全校党建综合考核工作,及时传达上级工作要求,综合协调迎接上级对我校开展党建综合考核的各项工作;结合上级对学校的考核要求,对校内各部门进行工作任务分解,做好校内对各部门各单位党建考核的有关工作。
二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学校党委有关干部监督的各项要求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,扎实开展干部日常监督管理,做好干部提醒谈话、函询和诫勉,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、查核,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、因私出国(境)审批,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。
三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学校党委有关党员监督的各项要求,做好对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,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,履行党员义务、联系服务群众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的日常监督。
四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学校党委有关基层党组织监督的各项要求,做好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各项决策部署,执行各项规章制度、落实各项任务等情况的日常监督。
五、负责接待群众关于党员、干部、基层党组织问题的来信来访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工作。
联系电话:0851-88628328
党校办公室工作职责
一、围绕学校高质量发展目标,构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平台,做好建章立制。
二、完善党员教育培训体系和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机制,做好党员及干部人才教育培训工作。
三、指导和监督院级党校建设,督促院级党校及时规范地开展好相关培训工作。
四、坚持党管人才,做好高层次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。
五、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制度,规范工作流程,做好后勤服务保障。
六、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、印章管理制度、文件管理责任、部门宣传管理责任。
七、做好对内统筹和对外协调工作。
八、负责部门文化建设,增强凝聚力。
九、严格履行部门日常管理工作。
十、完成学校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联系电话:0851-88510327(传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