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党委组织部(党校)是负责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、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
1.负责学校党建规划、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工作。
2.负责干部的选任、考察、配备、管理、考核、教育、培养、培训和监督工作。
3.负责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学生党建中心的指导、建设工作。
4.负责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。
5.负责党费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工作。
6.负责各类高层次人才选拔、培养和管理工作。
7.负责党校培训、管理、理论研究工作。
8.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9.负责挂职、驻村干部等外派干部的推荐、选拔和考核管理工作。
10. 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部门领导:
校党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 何 伟
校党校常务副校长(正处级)、组织部副部长 王 静
校党委副处级专职组织员 高 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