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党委组织部(党校)设科级机构5个,各科室岗位职责如下:
1.组织科
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;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;党建活动的组织实施;党内统计;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;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;民主评议党员;党内创先争优;抓党建促台江乡村振兴;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2.干部科
协助做好校级领导班子换届,省管干部推荐、考察、民主评议、民主生活会等;学校干部制度的制定和实施;处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;处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、考核评价;处科级干部的教育培养;干部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和管理;有关人才工作;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3.党校办公室
党校教育规章制度、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;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和党员、干部培训的组织实施与考核;全校党员基本培训的组织与实施;对院级党校建设的指导与监督;协助做好部门内部各项工作,做好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和保密工作;部门文件材料的草拟、收发、报送、登记、批办、归档;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4.监督考核科
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党员、干部监督的各项要求;统筹做好学校党建工作成效综合考核工作,综合协调迎接上级对我校开展党建综合考核的各项工作;负责接待群众关于党员、干部、基层党组织问题的来信来访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工作;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5.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科
贯彻执行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;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及时收集、鉴别和归档,定期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整理;干部人事档案查阅、借阅和转递工作;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库房的“六防”工作以及安全、保密等工作;建立健全科室相关规章制度,起草有关文件,完成相关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,开展相关工作信息的报送和宣传;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